一、协会名称: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网球协会
二、协会性质和宗旨:
协会以为广大在职教职工提供一个优质的健身交流平台为目的,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。宗旨:“强体魄,促交流,更和谐,好工作”。
三、组织机构:
协会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、名誉副会长若干。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一人。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运行和对外交流等活动的开展。
四、协会会员资格的获取及撤销:
(一)会员资格的获取:
1、由有入会意愿的在职教职工个人,向俱乐部副秘书长提交书面入会申请,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入会。
2、协会赞助人经协会会长批准后,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并担任协会名誉副会长。
3、协会会员需每年缴纳会费。
(二)会员资格的撤销:有以下行为的会员撤销其会员资格。
1、违反国家法律、政策,严重触犯校纪校规,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,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。
2、背离协会活动宗旨,影响恶劣。
3、连续六个月未参加协会活动。
4、会员资格撤销后,概不退还所交会费和赞助款项。
五、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(一)会员的权利:
1、有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。
2、有监督协会的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权利。
3、有自愿退出协会的权利。
(二)会员的义务:
1、有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的义务。
2、有按时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义务。
3、有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的义务。
4、有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义务。
六、协会活动的开展:
协会活动分为日常活动、内部交流、对外交流三大类。
(一)日常活动:根据网球运动的特殊性,日常活动将以培训活动和日常练习的方式开展。
(二)内部交流:协会将为协会会员定期组织公开赛和趣味赛,用以提高会员网球技术水平同时增强会员间交流。
(三)对外交流:组织参加市内外,教育系统内外各项赛事;与兄弟院校相同性质组织间的交流和学习。
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网球协会筹备组
2011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