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师范大学第五十一届春季田径运动会
竞赛规程(学生组)
一、运动会名称:重庆师范大学第五十一届田径运动会
二、主办单位:重庆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三、协办单位:体育学院、校工会、
四、承办单位:生命科学学院
五、比赛时间:2016年4月14-15日
六、比赛地点: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田径运动场
七、参加单位:美术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历史与社会学院、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传媒学院、数学科学学院、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、化学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、地理与旅游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、初等教育学院、研究生代表队、继续教育学院、音乐学院、教育科学学院、留学生代表队。
八、竞赛项:(共28项)
1、男子组:(14项)
100
米
、
110
米
栏(栏高0.84)、
200
米
、
400
米
、
800
米
、
1500
米
、
3000
米
、
5000
米
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
7.26kg
)、4×
100
米
接力、4×
400
米
接力。
2、女子组:(13项)
100
米
、
100
米
栏(栏高
0.762
米
)、
200
米
、
400
米
、
800
米
、
1500
米
、
3000
米
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
4kg
)、4×
100
米
接力、4×
400
米
接力。
3、20×
60
米
学生迎面接力(男同学10人、女同学10人)
九、报名办法:
1、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,身体健康,适宜该运动项目,均可在本单位报名参加,(参加男女
3000m
以上(含
3000
米
)的同学必须进行体检,凭体检合格证明参赛)。
2、各单位运动员参加比赛,每个单项可报4人,每个运动员限报2项(接力除外)。
3、以学院(研究生)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。报名方法:登录网上报名系统www.tjydh.net/bmv10/。运动会名称:重庆师范大学第五十一届春季田径运动会。点击“运动会名称验证”即可进入单位选择,各单位初始密码:12345678。第一次登录系统提示必须修改密码,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工作,尽快登录修改初始密码(有学生的单位注意:师生同为一个系统报名,用户名和密码共用)
系统要求输入参赛者年龄,格式为: 比如1973—03—23
网上报名(或修改)截止时间:2016年4月5日(星期二)下午5:00正。过时系统将自行关闭。
十、竞赛办法:
1、径赛项目
100m
、
200 m
均采取预决赛,两次赛完,其余径赛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,按成绩录取名次。
2、径赛项目
100m
、200 m预赛安排在4月13日下午2:30分举行。
3、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参赛单项和团体分别录取并列前八名,其成绩必须超过相应名次的其他队员的成绩。
4、径赛项目
100m
、
200 m
以及田赛所有项目均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,如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进入前8名时,将另编组参加决赛,在比赛中如果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照最新国际田联田径竞赛规则有关成绩相等处理;所有项目按决赛成绩录取名次。
十一、名次录取和计分:
1、单项录取前8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若实际参加人数不足8人者,按实际参加人数减1录取名次。
2、4×
100米
接力、4×
400米
接力项目加倍记分。
3、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获前8名者取并列名次,并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。
4、团体男、女名次各取前8名。
5、破校记录者每人每项加入团体总分5分;破市记录者每人每项加入团体总分10分(1人连续多次破同一项目纪录,只加一次分)
6、团体总分相等时,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余次类推。
7、20×
60米
学生迎面接力比赛不计入团体总分,分别录取前八名。
十二、奖励办法:
1、凡获单项、团体前8名或破记录者,均予以奖励。
2、获个人单项前三名予以颁发证书,获团体前八名的单位将颁发奖牌。
3、参加
3000
米
以上(含
3000
米
)的运动员,跑完全程者给予纪念奖。
4、20×
60米
学生迎面接力比赛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。
十三、注意事项:
1、当报名人数和报名项目超过规程要求,由大会组委会按规则规定取消多余人数或项目。
2、凡有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参加比赛,一经查实,取消该单位团体总分评比资格,如果造成严重后果,将追究相应的责任。
3、如对判法不服,可按规则抗议程序,在成绩公布半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并缴纳人民币50元,由仲裁委员会裁决。
4、如遇雨比赛时间顺延,听广播通知。
本规程解释权、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。
重庆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16年3月23日